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国乙烯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前身是全国乙烯行业协作组,是由从事乙烯管理、生产、科研及设计等单位,自愿组成的跨部门、跨地区的行业组织,现有28个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均有兼职联络员。协会在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是,为全体成员搭建沟通与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团结全体成员,广泛开展乙烯生产技术和管理、科研和信息等方面的交流和协作,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和科技成果,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谋求我国乙烯工业更大的发展。 第三条 协会的任务 1、组织召开全国乙烯年会、全国乙烯行业工作会议和全国乙烯工业协会联络员会议; 2、开展成员间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经济信息及国内外信息的交流; 3、以行业刊物《乙烯工业》为平台,向国内外宣传行业的发展; 4、交流和推广成员间的生产管理经验和科学技术成果; 5、举办各种类型的技术交流活动和培训,提高行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6、参加和组织与行业有关的国际交流活动; 7、完成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协会的权力机构是全体成员大会,即全国乙烯年会。年会定为每两年召开一次,由成员单位按装置开车时间顺序轮流承办,协会秘书处主办并指导。 第五条 年会的主要议题 1、总结本行业年度的工作并提出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 2、交流企业管理、生产技术、科研信息等方面的经验,评选、奖励优秀论文和优秀联络员; 3、进行乙烯装置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安稳长满优运行、三废治理、综合利用、科学管理及新技术开发应用等方面的专题研讨; 4、审查协会的经费收支情况; 5、讨论修改工业协会章程; 6、推选下届协会组长单位,组长单位任期一届,届满后在次年初交接工作。 第六条 年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秘书处由下列单位指定专人组成。 1、指导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 2、主管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EI); 3、协会本届组长单位。 第三章 成 员 第七条 国内乙烯生产企业及科研、设计等单位,凡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申请,经协会秘书处审查并批准,均可成为本协会的成员。 第八条 成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行业年会决议; 2、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承担工业协会所委托的工作任务; 3、主动为协会提供生产技术经济信息和撰写生产技术报告及管理经验等; 4、进行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并在成员间推广; 5、按时交纳会费; 6、积极支持全国乙烯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并严格遵守网站使用的有关规定; 7、积极支持《乙烯工业》期刊创品牌的发展之路。 第九条 成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协会的工作有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对本行业的新技术、新成果享有优先知情权和交流权; 4、有优先获得工业协会的最新信息、书刊和参加技术交流、技术培训等专业活动的权利。 第四章 职责分工 第十条 协会秘书处职责 1、协助协会组长单位组织召开行业年会; 2、向年会汇报本年度工作,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交年会审定; 3、在年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的行业活动工作; 4、负责生产企业技术经济信息的交流,每月15日前将各企业生产情况汇总以E-mail方式发往各有关单位; 5、担任行业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及时收集各单位对开展行业活动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6、承办有关技术讲座和短训班,召开有关专业会议; 7、制订和落实下年度行业活动和课题; 8、负责工业协会活动经费的管理; 9、负责全国乙烯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第十一条 协会组长单位职责 1、负责行业年会的筹备工作及开会期间的会务和接待工作; 2、支持和配合协会秘书处开展年会后的活动。 第十二条 《乙烯工业》编辑部的职责 1、组织和落实行业年会交流的报告; 2、编辑出版发行《乙烯工业》期刊及“年会专辑”和其它有关资料; 3、提出评选和奖励优秀论文的条件和办法。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1、协会成员按商定标准交纳的活动经费; 2、主管单位补贴的经费; 3、有关单位赞助的经费。 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 1、召开行业会议及举办短训班等; 2、《乙烯工业》、《年会专辑》及有关资料的出版等; 3、奖励优秀联络员及年会优秀论文等; 4、与行业活动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 经费管理 经费统一由协会主管单位代管,列为专款使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行业年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04年第十三次全国乙烯年会通过的《全国乙烯工业协会章程》同时废止。 2006年第十四次全国乙烯年会通过